当前位置:第一金融时报 >> 今日财经 >> 敢拒绝现金?四家公司拿票!
敢拒绝现金?四家公司拿票!
12月15日
央行发布公告强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
不得歧视现金支付
近日
就有4家公司因拒收现金
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营业管理部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银监飞〔2020〕35号、36号、37号、38号),对北京机场兴航达客运有限公司、北京鸟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兴支行、北京唐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拒兑警告,上述行政处罚日期为12月20日。
多看点:陕西一3A景区拒收现金被罚3000元
日前,陕西商洛某3A景区也因拒绝兑现收到罚款。中国人民银行Xi分行12月14日公布,溧水钟南山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拒绝接受人民币现金,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元的行政处罚;他警告该公司首席运营官肖海东,并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媒体曾报道多起拒收现金事件
据报道,今年11月初,武汉市民张女士将母亲出院,并专门准备现金支付余款。然而,工作人员并不期望他们使用现金。她没想到的是,事后她在物业、停车场、小卖部撞墙,都是因为对方不肯收现金。
无独有偶,2019年2月,消费者石女士在成都拜访东方时,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她用现金接连问了几家店铺,却没有人卖给她任何东西。原因是经理不允许商家收现金,违者罚款2万。
12月15日,央行发布了关于规范人民币现金收支的2020年第18号公告。央行表示,如果公众或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应妥善保管相应的证据或线索,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央行将通过市政府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式与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阅读
推荐
中国消费者新闻新媒体编辑部制作
来源/综合报纸中央电视台新闻封面新闻
编辑/孙芮
制片人/何永鹏田向真
